5条道路施工!12条道路严管!

小伙伴们注意啦

因建设施工需要

从2020年5月27日起

园区新胜路、跨春路亭盛街、东沈浒路、唯新路

将有相关交通管制

过往车辆需从附近道路绕行

具体如下

1关于对唯新路(西岗河至亭翔街)

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延期的通告

受疫情影响,因唯新路(西岗河至亭翔街)拓宽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及桥梁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唯新路(西岗河至亭翔街)主线半幅施工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公交[2019]135号)延期至2020年9月10日。

渔泾河桥及龙会港桥将拆除重建,禁止机动车通行(行人、非机动车可从便桥通行)。唯新路施工期间,机动车可从龙会路、亭新街、亭文街、唯和路、阳澄湖大道等道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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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2关于对亭盛街(唯青路至阳澄湖大道段)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苏州工业园区亭盛街(唯青路至阳澄湖大道段)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亭盛街(唯青路至阳澄湖大道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亭盛街(唯青路至唯华路段)实施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从康洲街、亭隆街等道路绕行,行人、非机动车按交通标志指示双向通行。

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亭盛街(唯华路至阳澄湖大道段)东半幅道路进行施工,机动车及行人、非机动车可借用西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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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1

亭盛街(唯青路至唯华路段)

示意图2

亭盛街(唯华路至阳澄湖大道段)

3关于对跨春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跨春路改扩建桥梁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5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跨春路与娄东路交叉口东侧的跨河桥梁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跨河桥梁封闭施工,禁止东西向一切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以从葑亭大道、方湾街、娄东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

示意图

4关于对东沈浒路(钟南街至星塘街段)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延期的通告

受疫情影响,因轨道交通五号线东沈浒路(钟南街至星塘街段)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东沈浒路(钟南街至星塘街段)采取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公交[2019]37号)延期至2020年10月30日。上述路段仅限内部车辆通行,其他车辆、行人可从苏虹东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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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5关于对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苏州工业园区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25日对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实施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从沽浦路、兴浦路、中胜路、吴胜路等道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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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另外

今天园区交警还发布了

关于增设工业园区

区域重点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区域停车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净化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交通的安全、畅通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路段增设为重点管理路段:

一、垂柳巷(星港街至星州街段);

二、莲池街(东延路以北段);

三、莲葑路(淞江路至莲池街段);

四、崇文路(月亮湾路至雪堂街段);

五、东平路(崇文路至若水路段);

六、星体街(中新大道东至港田路段);

七、中胜路(通江路至新江路段);

八、新胜路(唯胜路至沽浦路段);

九、阳澄环路(水泽路至德润路段);

十、夷亭路(葑亭大道至G312段);

十一、金陵西路(夷亭路至莲花路段);

十二、慈云路(阳澄环路至永阳路段)。

机动车在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本通告内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责编:陈一苇编辑:October

制图:孟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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