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
因建设施工需要
从2020年5月27日起
园区新胜路、跨春路亭盛街、东沈浒路、唯新路
将有相关交通管制
过往车辆需从附近道路绕行
具体如下
1关于对唯新路(西岗河至亭翔街)
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延期的通告
受疫情影响,因唯新路(西岗河至亭翔街)拓宽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及桥梁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唯新路(西岗河至亭翔街)主线半幅施工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公交[2019]135号)延期至2020年9月10日。
渔泾河桥及龙会港桥将拆除重建,禁止机动车通行(行人、非机动车可从便桥通行)。唯新路施工期间,机动车可从龙会路、亭新街、亭文街、唯和路、阳澄湖大道等道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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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2关于对亭盛街(唯青路至阳澄湖大道段)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苏州工业园区亭盛街(唯青路至阳澄湖大道段)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亭盛街(唯青路至阳澄湖大道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亭盛街(唯青路至唯华路段)实施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从康洲街、亭隆街等道路绕行,行人、非机动车按交通标志指示双向通行。
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亭盛街(唯华路至阳澄湖大道段)东半幅道路进行施工,机动车及行人、非机动车可借用西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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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1
亭盛街(唯青路至唯华路段)
示意图2
亭盛街(唯华路至阳澄湖大道段)
3关于对跨春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跨春路改扩建桥梁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5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跨春路与娄东路交叉口东侧的跨河桥梁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跨河桥梁封闭施工,禁止东西向一切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以从葑亭大道、方湾街、娄东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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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4关于对东沈浒路(钟南街至星塘街段)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延期的通告
受疫情影响,因轨道交通五号线东沈浒路(钟南街至星塘街段)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东沈浒路(钟南街至星塘街段)采取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公交[2019]37号)延期至2020年10月30日。上述路段仅限内部车辆通行,其他车辆、行人可从苏虹东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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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5关于对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苏州工业园区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25日对新胜路(沽浦路至兴浦路段)实施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从沽浦路、兴浦路、中胜路、吴胜路等道路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值勤人员指挥,提前择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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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另外
今天园区交警还发布了
关于增设工业园区
区域重点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区域停车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净化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交通的安全、畅通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路段增设为重点管理路段:
一、垂柳巷(星港街至星州街段);
二、莲池街(东延路以北段);
三、莲葑路(淞江路至莲池街段);
四、崇文路(月亮湾路至雪堂街段);
五、东平路(崇文路至若水路段);
六、星体街(中新大道东至港田路段);
七、中胜路(通江路至新江路段);
八、新胜路(唯胜路至沽浦路段);
九、阳澄环路(水泽路至德润路段);
十、夷亭路(葑亭大道至G312段);
十一、金陵西路(夷亭路至莲花路段);
十二、慈云路(阳澄环路至永阳路段)。
机动车在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本通告内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2日
责编:陈一苇编辑:October
制图:孟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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