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徽的孙女士在武汉做了十多年的汽修生意,在东西湖定了一套房子,可是由于个人原因打算退款。而这款已经申请了两个月,却迟迟没有退到她的账户里。
6月底,武汉的金辉江樾云著小区开盘,看房后,孙女士交付了5万的定金。7月份,因为个人原因,她申请了退款。孙女士告诉记者:“置业顾问胡经理说,我这个可以退,他去给我办,把我所有的资料都全部都收走了,说给我走退款流程,快的话一个月就行。”
到了8月26号,钱迟迟没有下来,心急的孙女士就给售楼部的总经理打了电话。现在九月份了,孙女士迫于无奈请记者介入沟通,她解释:“经理说,钱已经退到置业顾问手上了,然后他已经离职了,但是他没有把钱给我,售楼部里的领导让我自己去起诉,8月28号,置业顾问迫于压力用元钱,后面的他说会陆陆续续的转给我,但是我又不跟他怎么认识,他的话我肯定不会再相信了,我现在就想让售楼部出面解决,毕竟我是在售楼部交的这个钱。”
随后,帮女郎何粹带着孙女士找到了金辉江樾云著小区营销中心。开发商向经理表示,他们的房子都是交由武汉同策合和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售卖,目前代理销售公司已经退场。
孙女士的5万元退款到底去哪儿了呢?这种情况,钱该找谁讨要呢?栏目律师后援团游峰表示,开发商负有将款项直接退还给购房人的退款义务,在购房人没有委托相应他人收取款项的情况下,将款项付给了他人,不能免除开发商退还款项的法律义务。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峰说:“不能够视为购房人收取了款项,开发商仍然将款项直接地支付给购房人,然后开发商可以说向真正收取款项的这个营销人员去追讨相应的债务。”
既然如此,开发商又会给出怎样的说法呢?一番联系过后,向经理表示已经约了代理销售公司的负责人,下午再进行协商。之后武汉同策合和房产咨询有限公司陈经理说:“这个员工已经离职了,这个员工跟我们公司是没有关系的,我们现在也是积极配合客户的处理的情况,我刚刚已经代表我们公司把我们的态度说出来了。”当记者说道:“您这个问题如果是这样子做,就显得你们公司太不负责任了。”他的回复更是令人大跌眼镜:“那怎么了?”
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代理销售公司,现场态度都很强硬。金辉江樾云著小区开发商向经理更是说:“您让我去追债,您让我单方面去自己追你感觉容易吗?”目前,孙女士也已开始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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