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购房压力!马尾购买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N海都全媒体记者罗丹凌通讯员李硕

“公积金政策越来越惠民了,大大缓解了我和老婆的购房压力,点赞!”8月14日,福州马尾刘先生准备购买世茂上德郡二手房,借着公积金新政策的“东风”,刘先生顺利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马尾管理部办理了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业务。这意味着今后在马尾购买二手房也能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以前想买二手房首付不够,观望了很久,听说了这个利好政策后,我和老婆把卡里的余额都充了首付,刚好凑够了,工作人员也很耐心为我们服务,真方便!”刘先生告诉记者。

“以往买二手房,都得自己先凑齐资金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马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了解到刘先生的情况后,中心把公积金账户余额视作买方的自筹资金,在买卖双方签署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后,由中心给买方出具《首付款证明》,消除了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就这样,陈先生和妻子成功提取了几万元,成为马尾首笔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市民。

记者获悉,该政策对于适当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进一步缓解购房者的购房资金压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更深入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作用,提振购房者的置业情绪,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卖方提供:

1.《个人买卖商品住房承诺书》

2.卖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借记卡原件

4.过户前不动产权证原件

买方提供:

1.买方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个人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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