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方飞权记者姜振军)一个几十人的团伙,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同时经营4个赌博网站,在全国各地发展代理,接受赌博人员投注金额合计35.2亿余元,非法获利6100万余元。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叶某等31人跨境实施的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部分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抓捕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盐城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盐城有多人在某网站参与赌博。接到举报后,盐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8·29"特大网络赌博案专案组,组织治安、网安、经侦等部门,先后远赴广西、深圳、浙江、天津等地进行侦查,查明一个开设赌场团伙。
亭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从2015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叶某等3人合谋建立了"万利国际""A7娱乐城""新A7娱乐城""E世纪娱乐城"等4个赌博网站。赌博网站主要经营幸运飞艇、北京赛车、真人百家乐等赌博游戏项目,在线接受赌博人员注册、充值、投注、提现等。
之后,叶某先后招募了黄某等人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进行日常维护等。根据分工和指令,多人为赌博网站充值上分,还有人从赌博网站的账户中通过网银转账的形式,将相应金额的资金转入赌博人员的银行账户。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赌博网站运行后,黄某等人陆续发展了14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截至2017年11月1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上述4个赌博网站累计接受赌博人员投注金额合计人民币35.2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6100万余元。
案发后,多名被告人迫于法律威慑力,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被告人叶某、黄某等26人被抓获归案,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在审理过程中,有9名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81900元。
亭湖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叶某等3人建立赌博网站;有15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招揽人员参与赌博接受投注,从中渔利的行为;有13人均明知叶某等人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而为其提供服务或者帮助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最终,亭湖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了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被告人叶某等30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对扣押的赃款人民币4785635.86元及相关涉案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一审法院判决后,部分被告人表示不服,向盐城中院提出上诉。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叶某等31人跨境实施的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部分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迅速的发展,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形式多样且涉案金额巨大,危害日益严重,严厉打击成为必然趋势。"主审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开设网络赌场的犯罪分子往往经不住诱惑,迷失了自我。
法官提醒,司法机关打击网上开设赌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4、对于明知开设赌场的行为,而提供帮助的,是共同犯罪行为,也是打击的重点。(盐城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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