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恩施发布消息,湖北省恩施州近日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定义、缴存登记手续、账户管理、贷款申请条件及额度等。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在读大学生也可自愿参加。缴存与单位职工缴存可以互转。灵活就业人员在恩施州内购房,符合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贷款逾期偿还将加收罚息,连续逾期4个月未偿还,贷款提前到期。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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