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合作建房最终没有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合作建房这个住房形式其实也不是什么新东西,我国早在1980年代,就已经制定了合作建房制度,当时也成立了住房合作社,北京有些老旧小区就是当时的住房合作社的杰作。但是,那时的合作社还是政府行为,后来商品房市场形成之后,这些小区就以公有住房的形式,与其他保障房归类管理了,住房合作社也就合并到住房管理局成为体制内的一个部门了。

所谓的合作建房,就是购房人自己搞一个组织,这个组织也不是大组织,有多少购房人,就有多大组织,建房的目的都是为了自己住,没有盈利的目的。在建造的过程中,都是执行最低成本原则,减去了宣传营销的费用,也没有房企的利润,所以,大家都认为合作建房是合适的,房价会降下来不少,当时于凌罡和赵智强他们也是这么说的。但是,结果却是大大出乎大家的预料,合作建房这个既符合民意,又具有竞争优势的建房形式,却举步维艰,于凌罡几次在北京拿地都没有成功,赵智强在温州小试牛刀,最后也不了了之。基本上就算是胎死腹中,原因何在?

二是,地方政府并不支持合作建房,虽然从政策上,合作建房是被容许的,也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种形式,但是,地方政府从心里上是坚决不支持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是房价上涨的推动者,也是受益者,而合作建房的目的是降低房价,这就与地方政府的出发点相悖。地方政府怎么可能支持?房价越低,税收就越少,销售环节的成本越少,政府的活力空间也就越小。

三是,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些学者认为,合作建房从理论上不应该能降低房价,因为,开发商的规模化生产,和合作建房的小作坊式生产,显然,开发商的房价应该更低。此外,他们认为,合作建房,将会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他们认为,合作建房之所以便宜,原因,就是规避了一些税收,从而才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有人认为,合作建房相对来说是一个落后的经营模式,开发商模式从世界角度看,都是先进的生产模式,与国家建立新的住房制度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还有人,认为,开发商存在很多的问题,应该从开发商本身动刀才行,不能头疼医脚,那样干,会导致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四是,从操作角度看,合作建房的监督监管缺失,也是导致合作建房失败的重要原因,在这个问题上,于凌罡等人,曾做过很多的尝试,制定过很多办法,但是,因为涉及到众多的合作建房者,每个人都是巨额资金投入,他们想的都是维护个人利益,但是,任何一个组织之内,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能为所欲为。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十分满意,比如,房屋的位置,楼层等等,一定有一些人,既想要好楼层,还想要好户型,但是就是不想付出更高的房价。每个人都不嫌房子大,但是都想房价低了再低一点。每个人都是有不同的诉求是可以理解的。还有就是建房资金收到之后,怎么监管?怎么运作?也有很多实际问题,这些问题,银行也没有什么严格的管理办法,制度上也不是很健全。

在社会上,对合作建房也有很多不同的认识,影响到合作建房各个方面的决策和行为。不过,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房地产业大幅度快速发展之后,房地产一定会进入一个稳定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房地产就不再是经济的支柱产业,人们对房地产的需求,也发生了改变,一是变小了,二是从数量向质量改变。这样,特定化的需求必然会成为社会的主流。这样,集合不同需求的人们来实现自己的不同愿望,合作建房有可能会大行其道。我们不应该停止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和实践,【本文由“马跃成”账号发布2020年1月25日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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