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定!事关惠州新建小区

新建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一半以上要配置集中充电设施、80%以上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日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下称“《配建标准》”),明确新建项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相关配建标准。

电动自行车是城市居民重要的交通工具。随着数量爆发式增长,停车乱、充电难等问题凸显,不仅影响了居民的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在小区里,如何布局电自行车停车场,停车位安排多少个?都需要进行规范、引导,这也正是《配建标准》出台的目的。

根据《配建标准》,新建住宅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中,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停车位之比不宜低于4:1,并按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配置集中充电设施;新建商业、办公、公园、绿化广场、公共服务设施及工业建筑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中,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停车位之比不宜低于4:1,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50%配置集中充电设施。

这就意味着,在住宅、商业、办公、公园、绿化广场、公共服务设施及工业建筑项目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比将占非机动车停车位80%以上。

具体到停车位的数量上,记者了解到,根据《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要求,商业、住宅、办公等物业都有各自的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其中,保障性住宅项目自行车位数不少于1个/户,商品住宅不少于0.5个/户,商业购物中心则不少于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除了配比标准外,《配建标准》还对停车位建设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在符合国家、省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同时,还要求停放车位应相对集中设置,并集中设置充换电区,停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每车2.0米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

此外,在选址方面,《配建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宜优先设置在地面。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地下或半地下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应当设置相应坡道以供电动自行车推。

采写:惠报全媒体记者邱若蓉通讯员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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