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相关同志就《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发布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窦庆福介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劳动力资源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济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户籍管理在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保障服务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立足“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基本原则,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通过全面降低落户标准,推出户政便利9项30条,放开人才及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取得了重要进展,近三年济南市迁入人口持续增长,年均迁入达到10余万人。特别是今年以来,立足城乡要素融合、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部署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这个《措施》,济南市公安局经过广泛调研,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规定,结合济南户籍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窦庆福介绍,实施细则详细介绍了六类落户途径的范围、地址和申办手续。其中,按人才、居住、就业三类途径申请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按院校学生途径申请本人迁济落户;按投靠途径申请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迁济落户;最后是其他情形落户,是对按上述落户途径存在障碍的兜底落户途径。
窦庆福说,新政策在6月1日正式实施后,为便利群众办理落户,避免可能出现的扎堆办理、排队等候现象,建议除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外,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平台“民生警务”或济南公安“e警通”或公布的户政部门工作日咨询电话,进行预受理和咨询,属人才或非驻济高校学生可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申办。
(大众报业·客户端记者王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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