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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停了我家的水,随后又把我家的电停了。这物管站做事不仅太任性,也不合法吧?”15日,和汇新泉湾居民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说。
”
13日,本报民生热线版刊登了《物业为何停我家的水?》的消息,报道了和汇新泉湾8号楼1单元301号住户宋先生不欠水费、物管费,结果却被物业停水的遭遇。原来,物管站怀疑他家孩子打坏了一商家的玻璃。宋先生认为,即便孩子做错事,也不应该牵扯到家里正常用水。就此,记者采访了和汇新泉湾物管站负责人。对方称,他们与宋先生的事已进入有关程序,现在不便接受采访,有啥情况可以向宋先生了解。
15日,宋先生再次致电本报热线说,这两天他又向多个部门反映了此事,物管站非但没有给他家恢复供水,13日还把他家的电也停了。现在他们不能乘坐电梯上楼,冰箱等家电都不能用,很多冷冻食物要坏了,尤其是孩子每天晚上看书、写作业受到很大影响。
针对物管站
“有啥情况可以向宋先生了解”的说词,
宋先生说,
●当务之急是应该给他家无条件恢复供水供电,不要影响全家人正常生活;
●孩子有错,父母绝对不会不承担责任,更不会赖账,妻子在没有见到任何证据等的情况下,已向物管站写了认错材料。
●另外,物管站负责人称“事已进入有关程序”,那就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给他家停电停水走的是哪道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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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邓琳
责编: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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