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台反映,位于江北新区的楼盘——明发国际中心强行收取5万元的“电商费”,如果购房者不交这笔电商费就不能享受楼盘的其他优惠。而且这笔“电商费”既不能计入房款,也不会在购房合同中体现。
明发国际中心位于江北新区浦滨路与园创路交汇处,置业顾问介绍,目前在售的是8号楼酒店式公寓,房源面积47-55㎡之间不等,均价16280元/㎡。
市民张先生表示,9月底他在该楼盘交了3万元定金后,置业顾问告诉他,还要再交5万元的团购费,如果不交,就不能享受其他的折扣。
“我是9月底去交的定金,现在收了3万,交了之后还要再交一个团购费,我查过这个是不是违法的,不给收这个费用。”
记者以购房人身份来到项目现场,询问这5万元电商费能否不交?置业顾问表示,按揭和一次性的额外优惠都和电商费在一起,不交就享受不了优惠,只能按原价买房。
记者:总价91万,这个是什么?
置业顾问:这是团购5万抵6万,按揭99折优惠。
记者:这个团购是什么意思?
置业顾问:交5万当6万来用,优惠一万。
记者:5万算定金吗?
置业顾问:算电商。
记者:刷的5万算不算在房款总价里?
置业顾问:不算。
记者:不开发票?
置业顾问:开收据。
△置业顾问写的团购费清单
以总价91万的房源为例,团购电商费和按揭99折之后总价为89.94万元,但是团购电商费5万元不显示在签订的销售合同上,也就是说,最终开具的发票金额为84.94万元。
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表示,由于现在开发商营销费用有限,把原本应该从营销费用里支出的佣金变相转嫁给了购房人,消费者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优惠。
“电商费表面上是一种优惠,1万抵5万,但是问题在于价款不计入到总房款,是另外收的,开发商把分销渠道的代理佣金通过这种形式支付给人家,不从营销费用里走。有了“电商”之后就变成了买方代理,消费者被迫选择买方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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