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户获贷2586.7万元
本报讯随着娄汀苑保障性住房的顺利交房,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迎来了中低收入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高峰。记者了解到,自9月20日开始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以来,中心已支持193户低收入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2586.7万元,支持提取公积金908.4万元。
2009年,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昆山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工作意见》,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服务等全方位构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城镇低收入职工倾斜,保证城镇低收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意见》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而在公积金提取业务方面,相对于普通职工来说,低收入家庭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而且在贷款期间每年都可以全额提取两次,不需要保留留存额;经市住建局认定的可购买昆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与该家庭成员任一人员在同一本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职工个人账户可全额委托提取,不需保留留存额。(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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