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老乡们,快来村里领不动产证啦!

仪征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本次农房不动产登记采取集中办理模式,统一调查、统一登记、统一颁发证书,具体办证进度由各镇因地制宜,村里组织落实。

农房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就能办好房产和土地登记,让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权属更清晰,还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工作的基础。如果您还不了解这项工作,那赶紧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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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是指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不动产登记制度实行以来改变了以前房屋、土地分散登记的形式,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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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工作的基础。通过农村不动产登记,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将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还能够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轻群众的负担,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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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原则和思路是什么?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民、统筹推进、依法登记”的原则,由园区、镇统一组织,村委会集中受理,农户按照要求提供登记证明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应发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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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

2、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非农业户口未经审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3、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的;

4、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出租、赠与宅基地及其房屋或已享受过拆迁货币补偿的,在新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

5、不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购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6、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老房屋应拆未拆、权利证书未注销的;

7、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或其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权属存在争议的;

8、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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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涉及什么费用?

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换发证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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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如何认定?

1、农村村民原则上只能拥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除继承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审批和确权登记发证,其余的只调查统计,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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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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