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雷霆执行”专项活动再出手 一被执行人持刀妨碍公务被拘留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庄晓珊通讯员马润娇吴罗南)近期,海南一中院在辖区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雷霆执行”专项活动,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清理。8月9日,海南一中院对一持刀妨碍公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当天还对另一起金融借款纠纷合同案进行强制清场。

持刀妨碍执行公务司法拘留不留情

据悉,申请执行人云某中、范某仙、云某宁、云某青与被执行人云某轩关于房屋退出并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云某轩未经允许打通其与申请执行人两间相邻的房间并占有使用,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经审理,海南一中院于日前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云某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案涉房屋并恢复原状。

8月8日,海南一中院到案涉房屋张贴腾房公告,在张贴公告过程中被执行人突然冲出房屋阻碍法院工作人员,后被执行人云某轩冲进家中拿出一把砍刀冲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和申请执行人乱挥,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妨碍公务,致使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不得不放弃张贴公告。

8月9日上午,海南一中院执行法官带队,到云某轩住所对其进行拘留,同时,对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

迫于强制清场压力达成执行和解

在另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与被执行人朱某金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海南一中院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朱某金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大英街6-1号正庄大厦B1801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买受人于2019年6月14日竞得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7月1日,海南一中院张贴公告,限期被执行人朱某金及案外人在7月31日之前自行迁出上述房屋,但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拒不搬迁。海南一中院决定于8月9日依法强制清场。

8月9日上午,海南一中院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拟进行强制清场。经现场对案外人李某文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后,其表示愿意在8月11日之前自行迁出房屋,并将钥匙交给买受人。经与买受人沟通,其亦同意案外人李某文提出的方案。至此,此次强制清场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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