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东方明珠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劫持工作人员。接警后,海港分局海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当时一名男性嫌疑人情绪激动,手持尖刀及一瓶不明液体,讲话语无伦次,向被劫持人索要银行卡、金银首饰等物品。为确保安全,现场处置民警与犯罪嫌疑人展开谈判,控制其情绪。海港分局迅速增派警力做好突击处置的准备,同时调动120急救及消防人员赶到现场。
12时30分,犯罪嫌疑人反应异常,向地面泼洒不明液体,持刀与特警对峙。民警多次勒令嫌疑人放下手中的凶器,对其进行口头警告,然而其拒不执行民警命令,反而变本加厉持刀砍向特警。在此情况下,为了保障人质安全及周边公共安全,民警果断开枪处置,击中嫌疑人腿部,将其制服,保障了人质及周边的公共安全。
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黑龙江人,42岁),有吸毒史,当日确认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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