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驾驶员麻痹大意、心存佼幸,致使倒车时观察不够,而导致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大同市云冈区一个月就发生三起倒车事故,令人警醒。
2021年12月1日,王某驾驶晋BXXX65号中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云冈区新燕路一矿大桥路段处时,与由南向北倒车行驶的晋BXXX7M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2021年12月9日,王某某驾驶晋BXXX73号小型轿车路由西向东倒车行驶至云冈区新燕路燕子山矿医院附近路段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晋BXXX23号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2021年12月25日,张某某驾驶晋BXXX27号轿车行驶至晋华宫矿晋馨园小区内路段处由北向南倒车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晋BXXX98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三起倒车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倒车有死角,侥幸存隐患,倒车时应注意观察车内倒车影像及四周环境。同时提前按喇叭,提醒行人注意避让,倒车时,无论是后视镜还是雷达提醒有危险时,马上刹车,必要时下车查看,方可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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