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2日前,有媒体报道,淄博市民吕女士在华润·橡树湾买了一套一楼带院的房子,现在房子要办理产权证了,却发现,自己购买的住宅竟然是居住公寓。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工作人员却称,自己也不清楚,他们也是在办证的时候才发现的这个问题。无独有偶,华润中心·凯旋门项目也存在相同问题。
买住宅为何变“居住公寓”
据吕女士介绍,2015年的时候,她花110多万元在淄博华润·橡树湾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的这个合同是住宅。结果过了两年以后,开发商却通知她说要办居住公寓的证。吕女士说,自己明明是购买的住宅,怎么现在就变成居住公寓了呢?
吕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去售楼处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处的销售人员介绍的这个房子是住宅,并没有提及公寓的事情。并且购房合同上面签订的也是住宅,合同里面同样没有提及公寓的事情。吕女士说,在发现购买的住宅变成了居住公寓后,她多次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但都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跟随吕女士来到了淄博华润·橡树湾的开发商,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面对吕女士“你们当时不可能不知道这是公寓”的质疑,该部门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他们确实不清楚,因为之前的销售都是前期的工作,他们也是在办证的时候才发现的这个问题,作为后期负责协助业主办证的部门,对于前期发生的情况并不了解。为此,吕女士认为对方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
住宅变公寓因为“日照不足”
吕女士向记者表示,如果是知道当时房子的性质是居住公寓,她多少钱都不会买的。“当时买房子花了100多万元,装修又花了20多万元,好好的房子,突然就变成了公寓,这个我真的不能接受。”吕女士无奈的说。
随即,吕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之前她与开发商签订的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显示,吕女士购买的商品房用途为成套住宅。那么,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在销售这套房子的时候,是否知道这套房子是居住公寓呢?
面对质疑,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的一位王姓经理表示,前期组织开发报建的时候,客户关系部是没有参与介入的,他们的工作只是交房后协助业主办证。因为时间久远,加之华润现在在淄博没有在建项目,其他部门都撤了,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导致居住公寓当成住宅出售给了吕女士,他也没法搞清楚。
目前,他们从住建部门查到的是,当时的图纸上备注是该住宅不满足日照。据了解,居住公寓和正常住宅最大的区别就是光照。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应该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就知道吕女士的这套房屋属于居住公寓。
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的王经理表示,虽然无法找到具体出现问题的部门,但对于给吕女士造成的困扰,他表示道歉,并愿意从经济上作出补偿。对于补偿,吕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只想自己的房子能够变更成住宅。
公寓当成住宅并非个例凯旋门也存在相同问题
据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的王经理介绍,他们公司开发的另外一个项目,淄博华润中心·凯旋门比华润·橡树湾早开发一年,也存在相同的情况。
华润中心·凯旋门项目的业主曾因为相同的原因对公司提起过诉讼,他们可以参考当时的诉讼判决标准,给吕女士做出24.5万元的经济补偿。对于这个补偿方案,吕女士表示不同意。
有购房者认为,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把公寓当成住宅卖,不止发生过一次,2014年的时候,华润中心·凯旋门发生一次;2015年华润·橡树湾又以相同的方式,把公寓当成住宅出售给消费者。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多次把公寓当成住宅卖,然后给购房者补偿,这不是工作失误,而是故意欺骗。
住建部门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有监管和查处责任
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像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这种隐瞒,所售房屋的真实情况以及不利影响的,购房者有权选择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出房款,并且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向购房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当地住建部门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有监管和查处的责任,购房者也可以进一步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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