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优待证的通告

关于申领优待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部署,现就优待证申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东侨区户籍或常住东侨区的退役军人和“三属”(“三属”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二、需携带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残疾军人证、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材料或档案复印件(复印件盖章)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4.“三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24RGB真颜色,大小为20K-50K,头部占图像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无明显畸变,露出双耳和额头,不要穿制服,光线充足不逆光);

6.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7.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开展。

为有序办理优待证登记工作,请申请人于2022年度按照户口所属社区的办理月份来我中心申请登记优待证(如遇办理月份确实不便的,可择其他月份来我中心申领):

序号

办理月份

户口所属社区

1

2022年5月

兰亭社区侨兴社区

兰溪社区

2

2022年6月

大门山社区

3

2022年7月

迎宾社区天山社区

五里亭社区

塔南社区

4

2022年8月

富春社区

5

2022年9月

亿利社区万安社区

华侨新村社区

6

2022年10月

曙光社区湖滨社区

7

2022年11月

新能源社区

四、办理地址:东侨开发区国宝路16号东晟泰怡园11栋三层东侨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五、具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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