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优待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部署,现就优待证申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东侨区户籍或常住东侨区的退役军人和“三属”(“三属”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二、需携带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残疾军人证、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材料或档案复印件(复印件盖章)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4.“三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24RGB真颜色,大小为20K-50K,头部占图像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无明显畸变,露出双耳和额头,不要穿制服,光线充足不逆光);
6.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7.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开展。
为有序办理优待证登记工作,请申请人于2022年度按照户口所属社区的办理月份来我中心申请登记优待证(如遇办理月份确实不便的,可择其他月份来我中心申领):
序号
办理月份
户口所属社区
1
2022年5月
兰亭社区侨兴社区
兰溪社区
2
2022年6月
大门山社区
3
2022年7月
迎宾社区天山社区
五里亭社区
塔南社区
4
2022年8月
富春社区
5
2022年9月
亿利社区万安社区
华侨新村社区
6
2022年10月
曙光社区湖滨社区
7
2022年11月
新能源社区
四、办理地址:东侨开发区国宝路16号东晟泰怡园11栋三层东侨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五、具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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