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申报2018—2019年度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平阴英才计划,为企业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平阴县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平人才办发〔2019〕7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我县开展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018-2019年度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平阴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8年9月28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后(以取得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日期为准);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平阴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3.取得济南市户籍。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平阴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500元、1000元;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发放补贴起始月份,以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份为准(补缴月份不算)。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选信息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平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公布。资金发放前,县人社局将核实申报人在平阴工作信息。凡工作关系调离平阴或离职社保中断的,取消补贴申请发放资格。

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套),具体如下:

1.申报人提供:①《平阴县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②身份证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申报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与申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申报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平阴县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四、申报期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5日,逾期未报,视为企业和申报人自动放弃。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依托现用人单位进行申报。

2.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骗取补贴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通报有关部门,列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追缴所发资金,限制其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科技项目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责任。

3.申报单位可提前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发至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引进科电子邮箱进行预审,县人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预审通过后再报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实现“一次办成”。

六、联系方式

电话:8787966787890722

地址:锦东新区劳动大厦307室

邮箱:pyxrcjl@126.com

附件:申请表(可扫描二维码下载)

平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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