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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玉霜)近日,网上流传一份保定高碑店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为鼓励招才引智,企业引进人才、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部分特定人群允许在高碑店市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3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
据了解,2017年5月,高碑店市执行房屋限购政策,暂停向无法提供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因此,该网传文件引发市民热议,文件是否为真?政策的出台是否为放宽房屋限购政策?针对这一质疑,记者进行了相关核实。
据网传《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显示,鼓励招才引智方面提到:企业引进的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含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引进招聘的管理人员;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地的各企业、个体商户,其登记的法人代表、部经理、股东、董事、监事以及社会团体的公益组织发起人、负责人允许在我市购买一套商品房(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月11日,记者从高碑店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上述网传文件确实为高碑店市委办公室、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9日印发,其中也提到针对特定人群可以购买一套商品房。
但是,针对网传“放宽限购政策”一事,该工作人员解释,该文件的出台是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招商引资的措施,并非网络传言已放宽房屋限购政策。同时,该工作人员介绍,该文件如何实施,何时执行,相关细则等暂时未定。
2017年5月,高碑店市出台房屋限购政策,对能够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高碑店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同时,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高碑店市区域内暂停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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